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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业务介绍
一、办理出访
应邀赴港澳学术访问、合作研究、国际会议、讲学、考察
应邀赴台湾学术访问、合作研究、国际会议、讲学、考察
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 ,办理赴台相关事宜
二、接待来访
三、港澳台学生管理
四、政策咨询

申请赴港澳通行证/签注----流程
1、 本人申请书及邀请方邀请信(可用复印件,只需中文邀请信即可,若为英文件,则必须另附打印的中文翻译件);
2、 由系或院发送电子签报到港澳台办公室审批;
3、 经校领导批准后,出访人员到港澳台办公室填写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并报送上级部门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
4、 出访30天以内,在上海受理,约需一个月时间。
5、 出访31天以上,由邀请方办理倒签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6、 护照用照片三张(正面、小二寸、半年内近照、数码照片不用、有有效通行证者无需此项);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有效通行证者无需此项);

注:"有效通行证"一般指通行证内签注的出境有效日期距通行证的截止日期至少有三个月时间(在外停留期限在30天以下)。

申请赴台湾通行证----流程
1、 本人申请书及邀请信、行程表、赴台人员名单 (可用复印件,只需中文邀请信即可,若为英文件,则必须另附打印的中文翻译件);
2、 由系或院发送电子签报到港澳台办公室审批;
3、 经校领导批准后,由港澳台办公室向上级部门办理赴台湾任务批件,约需二个月以上时间(团组出访需更长时间)。
4、 得到上级部门批件后,自行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赴台通行证。

注:请在准备向院系提交申请时,提前将邀请信、行程表、赴台人员名单复印一份送交港澳台办公室审核或来电话及邮件咨询。

联系人
欧伯君:bojun@ied.ecnu.edu.cn

Tel: 021-62233725